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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同能源管理
合同能源管理
合同能源管理(EMC)是指节能服务公司和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节能目标,节能服务公司提供节能项目用能状况诊断、设计、融资、改造、施工、设备安装、调试、运行管理、节能量测量和验证等服务并保证节能量或节能率,用能单位保证以节能效益支付项目投资和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。
合同能源管理的实质:以减少客户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。这种节能方式允许客户用未来的节能收益换取用能设备的节能改造,以降低运行成本。或节能服务公司以承诺客户的节能效益、承包客户整体能源费用的模式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。
合同能源管理的核心:“我投资、你节能”。
合作模式一:节能效益分享型
由港嘉公司投资,通过节能改造和节能运行管理实现节能,经改造前后能耗数据和能源使用费用对比,从节能效益中按约定比例分享节能收益。
合作模式二:节能质量保证型
通过节能技术手段和节能运行管理实现节能,并对节能量进行保证,与客户约定节能服务费用。
合作模式三:能源费用托管型
由港嘉公司为客户提供节能改造服务,并对客户的能源费和用能系统提供“代缴、代付、代管”服务。客户按约定比例或数值计算应支付港嘉公司的能源费用,通过实现能源费用的节约达到共享共赢的目的。